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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2013-10-08 15:47:35   来源:   
        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师宗县紧紧围绕法制建设的相关要求,以建设法治师宗为目标,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普法教育与提高群众法律素质相结合,突出三个着力,深入推进法治建进程。
        着力强化法制建设。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法治师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全面指导推进法治师宗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制度保障。立足师宗实际,研究制拟订了师宗县法治乡镇、法治单位、民主法治村建设考核标准和法治师宗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三是细化建设目标。明确了“法治师宗”建设的近期、中期和长远目标,提出2013年使“法治乡(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达30%以上,县直部门“法治建设示范单位”达30%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15%以上;到2015年,使“法治乡(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达80%以上,县直部门“法治建设示范单位”达80%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达60%以上。四是明确建设任务。全县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得到明确,以加强依法执政、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等方面作为推进“法治师宗”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提素质、树理念、建制度、抓落实、转方式作为主要抓手,围绕全面提升普法教育效果,提高党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监督机关依法监督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构建诚信社会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工作重点,推进法治师宗建设工作。
        着力加强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村(居)民委员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全过程,强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解决涉及村民利益的各项重大问题,营造村民直接参与管理村务的良好氛围。同时,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了村(居)民主选举制度、村(居)民议事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村级干部民主管理、民主与法制专题培训,切实增强村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政和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
        着力推进法律服务。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一是加强社会管理。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项工作措施,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力度,尤其是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和结对帮教矫正的基础上,实行帮教人员和矫正对象周汇报、月面谈、季走访制度。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的指导和管理,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健全完善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救助体系,群防群治组织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二是加强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机构建设,完善调解工作程序,成立群众工作局,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县、乡、村、组调解组织“四级联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对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排查调处工作。三是提高办案能力。从提高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入手,建立案件质量管理评估制度和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用法律和制度根除“人情案”、“关系案”、“瑕疵案”,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同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个案救济制度,让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合法有理的群众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得不到及时赔偿的群众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得到及时的救助和帮扶,全力消除不稳定隐患,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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